应用详情: “上世纪60年代到80年代这20年期间,我国净增人口3亿两千多万,远远超过社会承载能力,通过晚婚晚育来控制生育,这也是一个必然选择。”近日,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鲁晓明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
近10年来,伴随着老龄化加速、生育率下跌及晚婚晚育趋势日益明显,多位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学者不断提出“降低法定婚龄”的建议。然而,民调似乎并不“买账”,有网友调侃道,“下调了也没人生”,“该建议是提倡光明正大地啃老吗?”。
-----主要功能------
“我不觉得大家是真的抵触降低法定婚龄,他们反对的是不负责任的婚姻。其实这个可以通过婚姻家庭教育解决,帮助年轻人树立更好的婚姻家庭观,而不是一味提高婚龄。”徐文海说。 “自主生育是人口学界很早就提出的生育政策调整建议,那么民事法律环境也要随之转型。”在薛宁兰看来,降低法定婚龄不失为我国从限制夫妻生育转向鼓励夫妻自主生育的民事法律措施之一。~
------创新亮点----
2001年颁布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则对“晚婚晚育”做了更详细的规定,明确了其奖励政策。该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其第二十五条规定,“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人生双行线》 薛宁兰介绍,在民法典编撰期间,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成立了一个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起草的课题组,她作为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的副会长负责相关工作。“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是一个全国性的由大学、科研机构、法律实务界从事这方面教学、研究及司法实务的专家学者等组成的学术团体。大家都觉得我国法定婚龄规定太高,应当作出调整,但又有不少人觉得降至18周岁,是不是步子有点大,就有人提出降到20周岁。”